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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大党委书记刘建凡 真抓实干推进综改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湖大在线 时间:2011-11-14 字号: 【大】 【中】 【小】

      【长江网讯】(湖北大学 通讯员 李本义)11月9日下午,湖北大学党委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综合改革五个试点学院项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五个学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该校综合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践操作阶段。

  该校党委书记刘建凡教授主持会议,并就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副校长鄢明明、顾豪爽、王世敏、刘建平、杨鲜兰,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党(校)办、校综改办、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部(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了进一步深化该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11月3日,该校党委印发了《湖北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正式启动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会上,该校党(校)办、综改办负责人就《湖北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作了说明;五个综合改革试点学院负责人结合各自学院实际情况,就试点方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和讨论。


        刘建凡说,湖北大学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改革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随着高等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必须由单兵突进转向综合改革。他指出,学院承担着培养人才、传承知识、服务社会的重要责任,是一所大学完成职能、顺畅运行的最基本的平台。学院建设好了,学校才能获得发展。必须把管理重心放到学院去,让学院充满建设发展的活力,成为拉动学校发展的最根本力量。


        刘建凡指出,当前,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在赋予更大的改革创新权等方面下足功夫,实行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利捆绑下放,给予学院书记、院长充分的人、财、物调配权,把责任放到学院书记、院长肩上,充分发挥学院书记、院长的权利和杠杆作用,使学院成为责任最重、贡献最大、收入最高的群体,带领教职工在改革创新中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刘建凡强调,推进改革,要营造宽松的改革氛围,要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全体教职工的创造潜能;要坚持党政共同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党政联席议事决策制度;要坚持责权利统一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实现学校、学院和全体教职工共赢;要坚持民主管理、多种监督并存,防止职权滥用;要坚持学院书记、院长任用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实行竞聘上岗、任期考核和奖优罚劣,使完成改革目标任务的学院书记、院长成为收入最高群体,同时启动免职程序,对不合格的学院书记、院长进行问责。


        刘建凡最后强调,学院是推进改革的第一线,学校各机关职能部门要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发展成效为目标,加强上下互动,形成改革合力。要建设服务型职能部门,建立责权利一致、运转顺畅、兼顾各方的运行机制,实行人性化管理,大力服务学院一线工作,实现职能部门与学院和教职员工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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