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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刘国新为培训班作首场报告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邱立 刘柏林 编辑:刘曦 时间:2016-05-31 字号: 【大】 【中】 【小】

5月27日,湖北大学2016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班,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新以《勇于履责做合格的高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为题作学习辅导报告。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员、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及所辖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培训学习。

刘国新指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是在全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背景下举办的,旨在夯实学校“两个责任”,尤其是监督责任的需要,是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执纪体系的需要,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能力的举措,也是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的举措。

刘国新领学了《党章》等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并解读了《党章》对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工作定位、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及其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高校纪委五项主要职责进行了学习讲解。刘国新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什么是高校基层纪检基层干部,为什么要建立起纪检工作体系进行了深入阐述,他认为高校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具体的服务工作之中。

刘国新指出,建立健全学校纪检工作体系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和高校党建工作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他结合学校实际介绍了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对学校纪委及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员、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及所辖教工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执纪工作的内容、工作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近一年来学校通过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部门的内部职能、加大纪检员派驻工作力度、在二级单位党委及所辖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建立了全覆盖、分类指导、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

刘国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要加强学习解决好做什么、怎么做,在履职尽责方面支部纪检委员要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教员、监督员、联络员和巡查员,二级单位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要做好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者(支部)、监督者、执纪者,在实践工作中提高素质、勇于担当,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努力打造一支纪检监察工作的“铁军”。

据悉,此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包括4次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5月13日省纪委在我校举行的全省高校和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举办分别由校纪委书记、财务处负责人和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主讲的专题报告会,以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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