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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 编辑: 时间:2015-06-12 字号: 【大】 【中】 【小】

6月11日下午,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会议中心思齐厅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熊健民主持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我校2015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对我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进行了投票表决。

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汇报了湖北大学教师首次申请招收研究生审核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名单进行了审议、表决。

会议还就《关于对研究生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进行调整的建议》、《湖北大学教师招收博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办法》等文件的修订事项向与会委员作了汇报。委员们认真讨论后,表决通过了上述建议和办法。

熊健民向与会委员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不断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我校学位论文质量,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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