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摘》2021年第9期转载了我校哲学学院江畅教授的文章《本体概念的含义及其与“道”“德”的关系》,并作为重点文章在封面推介。该文原刊发于《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本体概念的含义及其与“道”“德”的关系》一文指出,本体是本体论研究的对象,哲学家们用以表达此对象的术语不尽相同,但只有将“本体”作为本体论的基本对象性概念才是理由最充足的。本体是由具有本然本质规定性和规律性的本原个体构成的具有本然本质规定性和规律性的开放本原系统。本体是与本性、本质关系密切的概念,本体就是本然本质,而本性是本然本质中的独特本质。本然本质本体观实质上是一种道德本体观,它与中国古典道德本体观相通,但也存在着区别。其根本区别在于,古典道德本体观把“道”看作是一种内在于天地万物之中的客观实在,宇宙万物都是它的体现,或者说宇宙万物禀赋了它; 本然本质本体观则把本体看作是哲学家的一种思辨构想和设定,它不是客观实在,而是一种思想实在,只有当具有思想真实性的本然本质在现实事物中得到体现时,它才从思想实在转变成了客观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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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宋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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