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畅,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鸦片战争爆发后,古老的中国开始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换的历程,即现代化历程,至今已逾180余年,尚未完成。伴随着社会的深刻变化,作为反映这一重大变革过程的道德时代精神的伦理学也经历着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伦理学作为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既可以像黄昏才起飞的“密涅瓦猫头鹰”那样,发挥提炼时代精神以凝练经验的作用,也可以像黎明就啼唱的“高卢雄鸡”那样,发挥提升时代精神以预示未来的作用,但是并非必然如此。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伦理学的转换经历了十分曲折的过程,它有时发挥了“密涅瓦猫头鹰”的作用,有时发挥了“高卢雄鸡”的作用,也在一些时段沉寂下来未能发声。然而,经历了100多年的曲折过程之后,伦理学迅速走向兴盛,100多年积淀的巨大理论能量得到了井喷般的迸发。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伦理学真正获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队伍壮大,人才辈出,成果丰硕,影响巨大,已成为哲学诸学科的显学,其作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公认。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日可待的今天,伦理学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在伦理学现代转换过程中,其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主要是由于外在原因,那么,在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等优越条件的新时代,伦理学就应充分发挥“密涅瓦猫头鹰”和“高卢雄鸡”的作用。
一、现代转换过程中的四次转向
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过程中,中国伦理学经历了从坚守传统转向就教于西方、然后转向就教于苏联、再转向就教于西方、最后又回头就教于自己的传统的四次转向,其间就教了三位“先生”:西方、苏联和传统。除第一次转向之外,其他三次转向都不是否定性的,而是超越性或扬弃性的,每一次都吸取了前一次转向的合理内容。当中国伦理学再次就教于中国传统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伦理学史、西方伦理学史(即所谓“中西马”)共同繁荣的新格局逐渐形成,随后又出现了致力于实现三者融合发展的持续努力。
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换不像西方那样是由于内部原因导致的,而是外在原因打断了中国传统社会自然演进的过程,与此相应,中国社会转型也缺乏思想理论包括伦理学理论的准备。中国传统社会虽然没有伦理学名义下的伦理学研究,但伦理学像其他哲学分支以及其他学科一样一直有研究者研究,几千年积累了丰富的伦理思想,而且自汉武帝之后由皇家倡导的占据主导地位2000余年的儒家伦理思想。鸦片战争爆发后,儒家伦理思想的统治地位开始发生动摇,辛亥革命的爆发使之走向崩坍。在这混乱的70多年中,中国内部不可能生长出指引中国社会从传统走向现代的理论,只能面向国外,从西方列强以及经过西化的近邻日本寻求理论。然而,当时迫切需要的主要是社会政治理论而非伦理理论,西方现代伦理学的引进尚未受到重视,只是伴随着社会政治理论的引进而开始有所渗入。中国传统的经史子集中没有“伦理学”一词,这个词是在日本人用汉语的“伦理学”翻译英文的ethics后而在19世纪末从日本传入中国的。但是,辛亥革命爆发后不久发生的新文化运动推动了中国自觉不自觉地寻求伦理学理论的过程。
新文化运动是一次“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运动,其主要内容包括提倡民主反对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胡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钱玄同等一批受过西方教育的知识分子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旗帜,从思想、文化、政治、道德、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向宗法王权制度和传统伦理纲常以及当时的复古势力展开了猛烈的攻击。他们将攻击的目标聚焦于作为维护皇权专制统治的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这次革命的重要意义之一是从思想文化上打破了经过汉儒修正的统治中国2000多年的儒家思想坚冰,主动吸取和借鉴西方现代文化,开启了中华民族在思想文化方面现代化的进程。新文化运动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促使一批先进知识分子寻求为新道德提供依据的理论,他们终于在西方找到了这种理论,这就是伦理学。
早在1909年,蔡振就翻译出版了保尔森(Friedrich Paulsen)的《伦理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09—1911年,清朝学部编订名词馆编订的《辨学名词对照表》一卷中附有伦理学中英名词对照表,1911年我国有了第一部伦理学著作——张纯一的《世界的个人主义伦理学》1913年中华书局出版了周日济、潘武编写的《伦理学大要》,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蔡振编的《中国伦理学史》。自新文化运动到1949年的30年中,我国出现了现代伦理学研究的第一次高峰,出版伦理学著作几十部,发表文章200多篇。这些著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译介西方学者的伦理学成果,即使是国人自己的研究成果也多以西方学者的成果为参照。在我国现代伦理学兴起过程中,西方伦理学著作的译介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个时期比较重要的译作有:杨昌济翻译的吉田静菊的《西洋伦理学史》(北京大学出版部,1920),武光建翻译的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谢晋青翻译的三浦滕作的《西洋伦理学史》庆泽彭翻译的C.D.Broad的《近代五大家伦理学》向达、夏宗璞翻译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1933)等。比较重要的伦理学著作有:蔡元培的《中国伦理学史》张东荪的《现代伦理学》《伦理学纲要》,汪少伦的《伦理学体系:中国道德之路》黄建中的《比较伦理学》等。需要指出的是,冯友兰于1939-1947年间出版的《贞元六书》(《新理学》《新事论》《新世训》《新原人》《新原道》《新知言》六书的合称),面向人生,联系生活,为人们的现实生活寻找智慧,为人们的心灵寻找寄托,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探索出路。《贞元六书》是人生哲学著作,也是伦理学著作,它所构建的人生哲学体系是中国伦理学从传统到现代转换过程中第一个融本体论、知识论和伦理学为一体的中国特色伦理学体系。
这个时期是中国现代伦理学研究的起步阶段,成果虽然不太多,但对于伦理学从传统到现代转换至少具有三方面的意义:首先,伦理学首次从传统的经史子集中分离出来,获得了独立学科的身份,从传统的与其他学科混合的笼统的道德伦理研究转向了现代的在伦理学名义下进行的伦理道德研究。杨昌济译著的《西洋伦理学史》的出版不仅使国人知道西方有一个专门研究道德的伦理学学科,而且也为后人在伦理学名义下研究道德提供了理由和依据。其次,西方历史上的伦理学理论通过译介和讲授等方式在中国得到了传播。古希腊罗马伦理学、基督教伦理学、近现代伦理学以及禁欲主义、快乐主义、功利主义、进化论、意志主义、自我实现主义等各种伦理学说第一次亮相中国大陆,使中国知识分子眼界大开,为新生的伦理学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滋养。最后,伦理学独立学科身份的获得开启了从伦理学的视野审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先河。我们不难设想,如果没有“伦理学”概念的引进,没有保尔森《伦理学原理》等著作的译介,绝不会有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的问世。今天,有不少学者指责有人用西方的学科范式审视中国传统学术,我们不敢说这种指责没有道理,但至少就伦理学而言,如果没有西方学科范式的引进,今天中国肯定不会有独立的伦理学学科,伦理学所研究的内容只能散见于“经史子集”之中。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大约30年间,我国的伦理学研究深受苏联影响。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进行了大规模高校院系调整,受苏联影响,社会学等学科被视为“伪科学”而被撤销,伦理学也被列入其中,伦理学作为学科不复存在,也没有了研究伦理学的专业队伍。1959年3月,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等机构召开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伦理学问题科学会议”,讨论苏联伦理学的研究及发展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伦理学落后于现实生活需要问题的建议,如组建伦理学研究和教学的专门机构,在高校开设伦理学课,培养干部,还通过了苏联第一个高校马克思列宁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草案)。这一系列措施表明,苏联实际上恢复了伦理学的学科地位。借鉴苏联的做法,1960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率先组建伦理学教研室,教研室的教师借鉴苏联的伦理学教学大纲编写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并于1962年在《教学与研究》杂志第4、5期上公开发表。这是伦理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恢复,但后来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使伦理学研究受到严重影响直至停滞。不过,在这种极为不利的气氛下,北京大学哲学系的周辅成教授采取迂回方式独立开展对伦理学的学术研究。他在西方哲学史学科中设立西方伦理思想史方向,培养该方向的研究生并给本科生讲授西方伦理思想史课程,以此推动伦理学的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他还编辑了《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下卷,分别于1964、1987年出版),这部著作对于后来我国伦理学界全面深入了解西方伦理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影响深远。
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重建伦理学教研室,教研室教师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编写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并于1980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作为校内试用教材出版,后经过修改和补充于1982年由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这部著作也受到苏联季塔连科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的影响。季氏的教材第一版是1976年出版的,罗国杰主编的同名教材是1980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更重要的是两者在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和框架结构方面是相当一致的。不过,这一次并不是直接照搬苏联教材的内容,而是在借鉴的同时直接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吸取滋养。这是中国伦理学现代转换过程中发生的第二次转向,即从就教于西方转向就教于苏联,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成为我国现代伦理学发展的第二位“先生”。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这30年间,我国除了零星的西方伦理学译介和教学外几乎没有伦理学理论著作问世。罗国杰等学者主动向苏联学习借鉴,并创造性地编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在中国伦理学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该书不仅是一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而且是一部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术专著,是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第一次理论构建,同时也是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部以伦理学命名的伦理学著作。”这部著作的出版以及作为全国通用教材在全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同时也结束了我国道德建设缺乏伦理学理论依据的历史,其思想观点成为当代中国主流道德观。以这部著作出版为标志,中国开始有了得到相当普遍认可的伦理学理论,随之开始了伦理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1978年开始实行的改革开放给我国现代伦理学发展带来了又一次高峰,这次高峰持续了40多年,仍有方兴未艾之势。我国的改革开放主要是对西方的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西方的伦理学著作通过译介大量传入,我国的不少青年学子去西方国家留学学习西方伦理学,还有不少伦理学学者出国访学讲学、参加或组织国际会议,同时也从西方国家邀请学者来我国讲学交流和参加会议。这是我国伦理学现代化过程中经历的师从苏联之后又回过头师从西方的变化。我国伦理学这次对西方的开放经历了三个阶段:最初是对西方伦理学的一切都感到新鲜,都想拿过来,可以说是一个囫囵吞枣的阶段;约10年之后,对引进的观点理论开始有所分析、鉴别和批评,这是一个理性对待的阶段;再后来就从重引进走向重对话交流,在很多中外交流的场合能够表达中国主张,这是一个对话交流的阶段。用今天流行的话说,中国伦理学对西方伦理学经历了一个跟跑阶段,现已进入并跑阶段。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译介的著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影响很大的除了周辅成编的《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外,还有罗国杰、郑文林主编的《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1986年以后)、万俊人主编的《20世纪西方伦理学经典》(四卷本,2004、2005)等。
在这40多年的对外开放过程中,中国伦理学界全方位学习、吸收和借鉴西方自古至今的伦理学理论,这不仅为中国伦理学从传统走向现代提供了丰富的滋养,而且为中国伦理学的现代化提供了众多可供借鉴的方案。今天,活跃在中国伦理学界的学者大多是读着亚里士多德、康德、约翰·密尔、罗尔斯、麦金太尔等西方学者的著作成长起来的,这些学者的学术成果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版的大量著作和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在这次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中国伦理学学者的态度是积极主动的、虚心好学的。正因为有这种甘当学生的虔诚精神,中国伦理学学者取得了真经,得到了真传,为今天中国伦理学的高度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改革开放,不仅对西方开放,也对传统开放。我国自新文化运动到改革开放一直对传统文化包括传统伦理思想持否定、批判的态度,将其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而禁止人们接触。实行改革开放后,我国对传统的大门也被打开,中国传统伦理学经典著作大量出版,研究传统伦理学的队伍不断壮大,推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起初,中国伦理学界实际上存在着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西方伦理学和中国传统伦理学三个阵营,其阵势类似于我国整个哲学领域中的“中西马”格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三个阵营各行其是,很难在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和学科范式上达成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强调要对优秀传统文化实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伦理学学者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开始普遍关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充分利用传统伦理思想资源,一些学者还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西方伦理学的角度研究传统伦理思想。他们站在传统伦理思想之外研究和审视它,这不仅大大增添了传统伦理思想研究的力量和活力,而且发现了不少站在传统伦理思想之内没有发现的有益内容。这也算得上是中国伦理学现代化过程中的一次新的转向,是在经过西方伦理思想的两次洗礼和对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借鉴后的再次认祖归宗。与单纯地局限于传统伦理思想而研究它不同,这些研究无论是视角、视野,还是高度、深度都很不一样。这次转向实际上打破了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三个阵营之间的壁垒,推动我国伦理学研究植根于中国优秀传统伦理文化的深厚沃土。有了这种认祖归宗,中国伦理学就可以形成团结统一的磅礴力量,真正通过现代转换实现现代化,使古老的中国伦理学与时代对接,绽放出青春和活力。
由以上简要考察不难发现,在100多年时间里,中国伦理学学者不屈不挠、前仆后继,不断寻求伦理学真理,创建伦理学事业,使中国伦理学在当代走向繁荣。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伦理学作为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像哲学的其他分支一样,具有跨越时代和国界的普遍适用性。这就要求伦理学学者不能数典忘祖,也不能抱残守缺,更不能夜郎自大,而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使“本来”“外来”和“未来”融汇于我们一身,实现中国伦理学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使中国伦理学真正成为世界上最有解释力、指导力、影响力的人生哲学,为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作出中国贡献。
二、历史性的辉煌成就
中国现代伦理学经过百余年的曲折发展,学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学科地位日益凸显,研究成果爆炸性增长,专业人才茁壮成长,社会影响与日俱增。与中国现代化建设同步,中国伦理学现代转换即将完成。100多年来,尤其是近40年来,中国伦理学发展实现了巨大的历史性跨越,取得了历史性的辉煌成就。这些辉煌成就的背后是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从而不断增强伦理学的理论自信。
中国伦理学在从传统到现代转换过程中取得的成就是全方位的、整体性的,这里我们仅仅列举以下三个主要的方面。
第一,伦理学学科成为“显学”。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伦理学刚刚起步就获得了初步繁荣,但由于种种原因沉寂了近30年,以至于在那段时间连知识分子都不知道在学术界还有一个伦理学学科。伦理学在我国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严格说来是20世纪70年代末的事,其标志是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的重建。20世纪80年代我国正式设立了哲学分支学科后,伦理学成为其中的八个分支学科之一。伦理学在哲学学科门类中虽然是年轻的学科,但发展势头很猛,到20世纪90年代就成为哲学学科中发展最强劲的分支学科,而且一直到今天这种势头未见有任何衰退迹象。事实表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离不开伦理学,当不正当的社会禁锢解除之后,中国伦理学积压已久的巨大能量一下就迸发出来,迅速兴起并走向繁荣,成为名副其实的显学。其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伦理学自身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十分庞大的学科体系,这是其他哲学分支学科鲜见的,也是所有其他哲学分支学科都无可比拟的。伦理学作为学科恢复的时候,最先恢复的是伦理学原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这个分支,但很快就兴起了西方伦理学史、中国伦理学史、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史。到20世纪90年代,应用伦理学应运而生。应用伦理学并不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是伦理学的一个十分广泛的领域。最初出现的是经济伦理学、科技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到今天已经有了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应用伦理学分支。它们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社会生活不同领域的应用伦理学(如经济伦理学)、不同人群的应用伦理学(如青年伦理学)、不同职业的应用伦理学(如教师伦理学)、重大社会问题的应用伦理学(如网络伦理学)四个大的门类。进入21世纪,伦理学原理也出现了不同的分支,如价值论、规范论、情感论、德性论等。在此前后,还出现了元伦理学、道义逻辑等基础学科。到今天,伦理学已经成为包括基础学科、主干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完整学科体系,它不仅与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相对接,也与其他许多学科存在着交叉关系。可以说,今天的中国伦理学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伦理学学科成为显学主要是党和政府对伦理学事业高度重视的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设立的一大批伦理学的硕士和博士授权点,为一批又一批伦理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平台。伦理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的建立、各种类型的研究资助项目以及相关人才项目(如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的设立,全国伦理学学会组织的网络化以及多种伦理学刊物的主办,极大地促进了伦理学研究的扩展和深化。教育部还在全国建立了两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和“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为中国伦理学学术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以及人才培养搭建了高端平台。经过40多年的学科建设,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成为伦理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基地。伦理学学科之所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伦理学学科对社会的贡献息息相关。伦理学已成为党和国家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至文化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学理支撑,为当代日益突出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大大促进了现代价值道德观念深入人心。总体上看,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与党和政府的需要形成了良性互动的关系,一方面伦理学除了自己的学术研究之外,主动适应党和国家的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理论依据和学术支持;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大力支持伦理学学科建设,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伦理学推出有影响的、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尤其是有关文化强国、道德强国建设的成果。这种学界和政界良性互动的格局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
第二,伦理学研究结出累累硕果。自1979年李奇的《道德科学初学集》、1982年罗国杰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出版后,我国出版了大量的伦理学著作和教材,发表了难以计数的相关论文。这些研究成果涉及伦理学理论、伦理学史和应用伦理学三个大的方面。
伦理学理论包括伦理学基本问题以及价值论和价值观、规范论、情感论和德性论等基本理论领域。就阐述伦理学体系的著作而言,罗国杰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1982)后来修订改名为《伦理学》,于1989出版。2012年又出版了以该教材为依据并吸收了一些新的伦理学研究成果的“马工程”《伦理学》教材。这部教材恢复了《伦理学》所删除的道德范畴一章,增加了“道德心理和道德情感”和“道德建设”两章,在集体主义原则之外增加了人道主义原则和公正原则。这个版本是今天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学理论体系。除此之外,伦理学界还涌现了不少在伦理学体系构建方面有建树的学术成果。万俊人的《伦理学新论——走向现代伦理》(1993)是中国伦理学体系多元化的开端,它提出了中国伦理学的现代构建问题,对中国伦理学的传统预制、现代生长及其构建的当代尝试以及现代伦理类型的综合性选择、现代伦理的基本原则及其走向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江畅在《幸福之路:伦理学启示录》(1999)、《理论伦理学》(2000)、《走向优雅生存:21世纪中国社会价值选择研究》(2004)(这三部著作2005年整合为《幸福与和谐》)和《德性论》(2011)等著述中阐述了幸福主义伦理学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五个基本范畴(幸福、智慧、德性、和谐和优雅)、五个基本命题(幸福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的,智慧是实现幸福的最佳途径,德性是人格完善的可靠保证,和谐是生存环境的理想状态,优雅是当代人类的应有选择)、五个基本主张(走幸福之路、做智慧之人、修德性品质、创和谐环境、过优雅生活)。王海明的《新伦理学》(2001)、《伦理学原理》(2009)和《美德伦理学》(2011)等著述阐述了一种功利主义的伦理学科学体系,明确将增加全社会和每个人利益总量作为道德终极总标准,这种总标准显然是功利主义的。廖申白在《伦理学概论》(2009)中以西方德性伦理思想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庞大而完整的德性主义伦理学体系,进一步引起了学界对德性问题的重视,并使德性论进入了中国教学领域。上述这些著作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不再把伦理学理解为规范论,其体系包含了理论伦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价值论、德性论、情感论、德育论等,而且也不再仅仅以集体主义为道德原则。在伦理学理论方面还推出了许多具有独创性的学术成果。其中比较有影响有的:樊和平的《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1992)、《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1997)、《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2001)、《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2007),何怀宏的《良心论──传统良知的社会转化》(1994)、《底线伦理》(1998),赵汀阳的《论可能生活》(1994),左高山的《敌人论》(2000),卢风的《享乐与生存——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与环境保护》(2000),曹刚的《法律的道德批判》(2001)、《道德难题与程度正义》(2011),曾钊新、李建华等的《道德心理学》(2002),杨国荣的《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2002),王泽应的《义利观与经济伦理》(2005),王小锡等的《道德资本论》(2005),万俊人的《寻求普世伦理》(2009),李泽厚的《伦理学纲要》(2010),韩东屏的《人本伦理学》(2012),甘绍平的《伦理学的当代建构》(2015)、《自由伦理学》(2020),李义天的《美德、心灵与行动》(2016)等。
伦理学史包括中国伦理学史、西方伦理学史、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史、苏联伦理学史、俄罗斯伦理学史等主要方面。沈善洪、王凤贤的《中国伦理学说史》(上下卷,1985、1988)是最早系统阐述中国伦理思想的著作,是伦理学界了解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参考书。罗国杰主编的《中国传统道德》(五卷本、简编本、普及本,1995、1997)按照问题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及其道德资源进行挖掘整理,为中国伦理学史研究尤其是伦理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焦国成的《中国伦理学通论》(1997)分天人论、人性论、义利论、人伦论、人我论、治世论、观人论、修身论、祸福论和生死论十个专题对中国传统伦理学进行了梳理和归整。唐凯麟主编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丛书》(三部,1999)对儒家、道家和佛家的伦理道德精神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唐凯麟主编的《中华民族道德生活史》(八卷本,2014)对我国自古至今的道德生活和道德实践进行了搜集梳理,为伦理学界了解中国传统道德实践状况提供了系统而丰富的史料,也对其他领域的学者认识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朱贻庭的《中国传统道德哲学6辨》(2017)对中国传统思想史上的源原、天人、义利、和同、本末、形神六大关系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辨析。江畅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及其现代转换》(两卷本,2020)从价值论的视野对中国传统价值观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对其现代转换的过程、得失及走向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此外,研究中国哲学史的学者也有大量中国伦理思想方面的研究成果。章海山的《西方伦理思想史》(1984)和罗国杰、宋希仁的《西方伦理思想史》(1985、1988)是最早系统阐述西方古代和近代伦理思想史方面的著作,对于伦理学研究和教学发挥了重要的奠基作用。石毓彬、杨远的《二十世纪西方伦理学》(1986)首次对现代西方伦理学作了评价,万俊人的《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上下卷,1990、1992)则是现代西方伦理思想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成为中国学者了解西方现代伦理思想必读之书。周辅成主编的《西方著名伦理学家评传》(1987)对古希腊至20世纪初西方著名伦理学家的生平事迹和伦理思想作了较为系统而精准的述评,是我国伦理学勃兴时期学习和借鉴西方伦理思想的重要参考文献,影响广泛。高国希的《走出伦理困境——麦金太尔道德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1996)、龚群的《道德乌托邦的重构——哈贝马斯交往伦理思想研究》(2003年)和《生命与实践理性——诠释学的伦理学向度》(2004)、戴茂堂的《西方伦理学》(2003)、孙伟平的《伦理学之后:现代西方元伦理学研究》(2004)、陈真的《当代西方规范伦理学》(2006)、向玉乔的《后现代西方伦理学研究》(2011)、李义天的《美德伦理学与道德多样性》(2012)、江畅的《西方德性思想史》(四卷本,2016)等著作是改革开放以来从不同角度对西方伦理思想进行深入探讨取得的重要学术成果。此外,武卉昕的《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兴衰史》(2011)、宋希仁的《马克思恩格斯道德哲学思想研究》(2013)等是研究苏联伦理思想和马恩伦理思想的重要理论成果。在伦理思想史方面还有不少专题性的重要研究成果,如王泽应的《现代新儒家伦理思想研究》(1997),张怀承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近代转型》(1998),肖群忠的《孝与中国文化》(2001)、《传统道德与中华人文精神》(2019),邓安庆的《正义伦理与价值秩序——古典实践哲学的思路》(2013)、《启蒙伦理与现代社会的公序良俗——德国古典哲学的道德事业之重审》(2014),乔洪武的《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研究》(三卷本,2016),等等。
应用伦理学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类人群、各种职业以及各种重大现实问题。余谋昌的《生态伦理学》(1999)是最早研究应用伦理学的著作。相继推出的著作还有不少,如强以华的《经济伦理学》(2001)、李培超的《自然的伦理尊严》(2001)、李建华的《法律伦理学》(2002)、周中之的《消费伦理》(2002)、李伦的《鼠标下的德性》(2002)、吴国盛的《社会转型中的应用伦理》(2004)、刘湘溶的《人与自然的道德话语——环境伦理学的进展与反思》(2004)、曾建平的《寻归绿色——环境道德教育》(2004)、赵红梅和戴茂堂的《文艺伦理学论纲》(2004)、王淑芹等的《信任伦理研究》(2005)、彭定光的《政治伦理的现代建构》(2007)、王露璐的《乡土伦理》(2008)及《新乡土伦理》(2016)、甘绍平的《人格伦理学》(2009)、邱仁宗的《生命伦理学》(2010)、詹世友的《美德政治学的历史类型与现实型构》(2015)等。此外还有各种版本的《医学伦理学》。甘绍平的《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2002)对西方尤其是德国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作了评介,大大促进了中国伦理学对西方应用伦理学最新成果的关注和借鉴。甘绍平和宋惠昌的《应用伦理学》(2001)、卢风和肖巍主编的《应用伦理学导论》(2002)是国内最早对应用伦理学做系统构建和阐述的重要著作,对应用伦理学学科建设起到了奠基作用。甘绍平、余涌主编的《应用伦理学教程》(2008)也有相当广泛的影响。
第三,伦理学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方法突破和创新。在吸收和借鉴西方伦理学、凝练和提升时代道德精神、服务于中国道德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国伦理学在许多方面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局限,开辟了诸多伦理学研究的新领域,提出了难以计数的与时代和实践相对接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采用了不少新的研究方法。
就开辟的新领域而言,现代伦理学的突破和创新突出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开始注重元伦理学问题的研究,重视对伦理学语言和道德语言(包括术语、判断或命题、理论体系)的分析和探讨,伦理学理论正朝着明晰化、精确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开辟了广泛的应用领域研究,新兴的应用伦理学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参与各种重大社会问题研究。传统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今天所说的伦理学的主干领域,包括道德价值、道德品质、道德情感、道德规范等领域,这些领域的研究也是比较笼统的,没有明确的界限。现代伦理学不仅开始对伦理学的主干领域有了相对明确的划分,而且对伦理学的研究范围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向进行了扩展。在研究深度上的扩展主要表现为一些研究者重视研究伦理学语言和道德语言,分析善恶、正当不正当、应当不应当、公正不公正等术语的意义以及使用这些术语的判断的功能等,许多研究者已经有了较强的元伦理学意识,注重精准地使用伦理学语言。传统伦理学重视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和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因而是与人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明显的实践性特征,但很少涉及社会不同领域的道德问题,几乎不直接关注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现代伦理学就其研究广度而言则将研究的触角不断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延伸,出现了众多传统伦理学不曾涉及的应用领域研究。现代伦理学在研究领域上对传统伦理学的突破和创新,使其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实践指导性,进一步彰显了伦理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品格。
中国伦理学现代化集中体现为在思想、观点和理论上对传统伦理学的突破和创新。这方面的突破和创新甚多,这里仅举三例加以说明:
一是突破了秦汉后传统伦理学将道德主要理解为伦理纲常即规范的局限,更全面地将道德理解为人的生存智慧或最佳生活方式。在先秦,“道德”有深刻的本体论意蕴,有丰富的价值论内涵。然而到了西汉,为了适应汉武帝建立“大一统”专制国家的需要,汉儒将道德概念日益规范化,视之为礼法,甚至等同于“五伦”与“三纲”,而就其内涵而言则将道德理解为绝对服从、自我牺牲。这种观点在伦理学现代转换的过程中也曾长期流行,道德被看作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总和,就本质而言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意识中的一种特殊规范体系。但实行改革开放尤其是发展市场经济之后,伦理学界对道德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道德不再仅仅被看作行为规范,而被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规定性,是人类应有的生存方式,其本质是人类的智慧,是作为人类最佳生活方式的实践智慧。显然,这种观点不是对先秦思想家关于道德观点的复归,而是根据时代精神和实践需要对传统观点的创新性发展。
二是突破了传统伦理学将理想人格等同于道德人格的局限,将理想人格理解为完善人格。传统伦理学尤其是儒家伦理学所构建和推崇的理想人格是君子、贤人、圣人,这些人格虽然存在着从低到高的区别,但其实质只是道德的完善。秦汉前的伦理学所理解的道德是人性的体现,道德并不局限于规范的意义,因而将理想人格等同于道德人格有其合理性。但当道德被片面地理解为“礼法”“五伦”“三纲”之类的行为规范时,将两种人格加以等同就有很大的局限,甚至导致了“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丛生的不良后果。在伦理学现代转换的过程中,我国伦理学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人格吸取滋养,力图克服传统伦理学将理想人格与道德人格相混同的问题,主张理想人格应当是马克思所提出的“人全面而自由发展”,并根据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对这种人格理想作出了系统的阐发。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意味着人性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充分的开发和发挥,人的生存需要、发展需要(特别是精神需要)和享受需要得到尽可能好的满足。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能通过努力奋斗逐步使其人性闪耀善和美的光辉,人格完善而高尚,个性获得健康而丰富的发展,生活充满乐趣、创意和魅力。这里所说的“生活”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活,涵括家庭生活、职业生活、个性生活、网络生活等生活的各个方面,而道德是贯穿于整个生活之中的,对生活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这种理想人格的核心内容就是通常所说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这里“德”是首要的,而不是唯一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作为人格,包含道德发展之人、全面发展之人、自由发展之人等多层含义,道德人格是其中基本的、紧要的层面,但并非全部。
三是突破了传统伦理学只重视好生活所需要的道德人格条件而忽视其所需要的社会条件的局限,将好生活与好社会以至好生态关联起来。“人应该过什么样的生活”是伦理学关注的焦点问题,其一般的回答是人应该过“好生活”即幸福生活。但传统伦理学通常只是从人的好品质、好人格,尤其是德性的角度考虑好生活,认为好生活就是君子、贤人、圣人的生活,而没有意识到个人的好生活需要好社会作为必要条件。在传统伦理学中,孔子对“大同”社会作过描述,也谈到过“小康”社会,并强调统治者要仁爱百姓,孟子进而提出了系统的仁政思想,后儒又规划了“三纲领”“八条目”的“成人”路线图。但是,他们所关注的是如何通过修身成人来经邦济世,而忽视了修身成人以及过上好生活本身所必需的好社会。事实证明,没有好社会,社会成员就不能普遍过上好生活。现代伦理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这种局限,高度重视环境尤其是社会环境对于好生活的先决性意义,不仅直接关注影响好生活的经济、政治、制度等问题以及诸多影响个人生活的重大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公共卫生事件、恐怖主义等),而且在理论上将好生活与好社会、好世界以至好自然(宇宙)联系起来,强调好生活既要求个人有好品质、好人格,也需要个人的生活环境有好社会、好世界、好自然。如此,伦理学就与经济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学科对接起来,它们协同地提供好生活及其实现的阐述、论证和策划。
现代伦理学在研究方法方面也对传统有所突破和创新。传统伦理学作为一个哲学的分支,所采取的基本上是思辨方法,其主要特点是哲学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反思、批判既有的理论和现实,以提出新哲学观点或构建新哲学理论。伦理学在现代转换的过程中,受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西方哲学方法论以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等的影响,同时也出于研究问题本身的需要,采取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方法。作为“马工程”教材的《伦理学》中就列举了作为基本方法论原则的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以及理性思辨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和价值分析方法等多种方法。除了这些方法外,伦理学学者还大量使用语言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经验证实方法、调查统计方法等。这里所列举的方法主要是理论原理研究的方法,随着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伦理学还从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科学技术等各门学科广泛借鉴了研究所需要的方法,以至于今天已无法列举伦理学究竟在使用哪些方法。当然,伦理学从其他学科借鉴方法也不是简单地搬用,而是实行了创造性的转化,使之适应研究问题的需要。显而易见,现代伦理学在方法上对传统的突破和创新是其获得快速发展繁荣的重要条件。
三、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中国伦理学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的大量投入、学科研究团队不断壮大,成就方面无疑是主要的,但也日益暴露出影响伦理学深化发展的一些问题。人们诟病最多的突出问题,当然是所有学科共同存在的急功近利以及由此引起的学术不端等问题,但也有一些影响学科发展甚至会断送伦理学学科前途的尚未引起人们注意的隐性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多,但十分致命,是中国伦理学现实指导力、国际竞争力不足以及难以走出国门的主要障碍,需要认真对待。
一是学科性质问题。自古以来,伦理学都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是哲学中研究人生问题特别是道德问题的一个重要领域。这一点无论是国内伦理学界,还是国际哲学界,乃至具备哲学常识的普通人都是公认的。哲学家们历来对哲学的性质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一般都认为它是关于人与世界关系的学问,所涉及的是宇宙、社会、人类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伦理学作为其中的重要分支所研究的对象范围实际上是与哲学其他分支相同的,只不过它主要是立足于人类而且主要从道德的层面来研究人类及其与社会、宇宙之间的应有关系。比如,它要研究人类为什么会有道德、人类为什么要有道德、人类怎样才能有道德、人类的道德与社会和宇宙是什么关系等问题。在中国古代,伦理学是直接与本体论相关联的。本体论是研究作为宇宙本根的“道”以及万物对道的获得即“德”的,而伦理学是研究人作为万物中的最高贵者怎样让禀赋了“道”的人性转化为人的“德”,也就是研究人如何成其为人的道理。西方古代伦理学,尤其是在苏格拉底那里,研究的是人作为万物中受神宠爱者怎样将作为宇宙本体的“善”转化为人的德性,从而过上好生活或获得幸福,也就是说,研究一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过上好生活。虽然近代西方伦理学逐渐丢掉了本体论,但人们都承认伦理学是哲学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没有任何人把伦理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伦理学界相当一些学者较少谈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或者只是提一下而没有阐明两者之间内在的深刻关联。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实际上他们让伦理学脱离了哲学,成为一种实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我国许多伦理学教科书,在谈伦理学学科性质时充其量只是提一下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而不谈伦理学是以本体论为基础,不谈伦理学是人生哲学,不谈伦理学是道德智慧之学。更有学者主张将伦理学改名为道德学,认为道德学更能代表伦理学所研究的对象,而他们所说的道德学不再从人类与世界的关系研究人生,重点研究体现人类本质的道德,而是研究社会的道德现象,主要是社会道德规范现象。在他们的眼里,伦理学类似于法学,只不过法学研究具有强制力的规范,主要研究法律规范现象,而伦理学研究不具有强制力的规范,主要研究道德规范现象。如此一来,伦理学实际上就不再是哲学的分支学科,甚至也算不上人文学科,而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学科,如同法学属于社会科学一样。
我国伦理学界使伦理学社会科学化的做法,实际上是种了别人的田而荒了自己的地。研究社会道德现象的学科并不是伦理学,而是道德社会学,亦可简称为道德学。道德社会学与伦理学是两个有一定关联但并不相同的学科。两者之间的区别有二:一是道德社会学研究社会的道德现象,其目的是揭示社会道德现象的规律,侧重于描述性和经验性,属于经验科学。与道德社会学不同,伦理学研究道德存在的根据,道德对于人之为人、生活之为生活的意义以及成人和好生活(幸福)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包括社会道德,其目的是为人过上幸福生活提供规范和指导,侧重于规范性和指导性,属于哲学。二是在当代国家是人类的基本共同体(真正意义的社会)的情况下,道德社会学所研究的通常是研究者所在社会范围内的道德现象,其成果主要适用于该社会,而伦理学虽然也可以研究某个特定社会的道德,但主要是研究整个人类的道德,其成果适用于人类,而不只是某一社会。如果伦理学学者都去研究道德社会学所研究的问题,那么伦理学本身所应该研究的问题就没有人研究了,其目的也就不能实现。如此一来就会产生两个消极后果:其一,人们所关切的成为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问题就没有学科来提供答案,人们就会因缺乏应有的人生指导而陷入迷茫甚至走上错误的人生道路。哲学伦理学应有的阵地被宗教甚至错误的思想理论占领,这是当代中国宗教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二,中国伦理学因为成为只适用中国现实的学问而不能走向世界,中国也不可能产生饮誉世界的伦理学大家。其结果,对于中国来说,只有国外的伦理学流入,而没有中国伦理学走向国外。由此看来,伦理学的性质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事关中国伦理学的社会作用和国际影响的重大问题。对伦理学学科性质的误读是中国伦理学从传统到现代转变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消极影响最大的问题。
二是应用伦理学研究的问题。美国哲学家詹姆斯·雷切尔斯说:“20世纪70年代初发生的两件事开辟了通往广泛受关注的新观念的领域。第一件事是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他描述说,以前讨论我们应当怎样生活的哲学一直是一般性的、抽象性的,突然之间,学院派哲学家写起了诸如堕胎、种族和性别歧视、公民不服从、经济不公正、战争、非人的动物对待问题的作品。应用伦理学兴起的直接原因是现代文明繁荣导致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现实问题,而这些问题伴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成为世界性的人类问题。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体现了哲学家的社会责任感和人类情怀。我国应用伦理学起步比西方晚约20年,但起步之后发展十分迅猛。如前所述,20多年来我国应用伦理学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成为整个伦理学学科中最富生机的领域,也是非伦理学专业研究人员广泛进入的一个领域。
但是,在应用伦理学兴旺的同时,出现了应用伦理学独立于理论伦理学的普遍倾向。许多应用伦理学研究者认为,应用伦理学的出现是因为从前的理论伦理学不行了而伦理学学者所寻找到的一个新领域。通俗地说,理论伦理学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只好到现实问题领域找一个安身之所。于是,应用伦理学研究者再也不理会理论伦理学,更不理会哲学本体论,而是打着应用伦理学的旗号研究现实问题,其研究几乎与伦理学理论没有多少关系。这样一来,他们实际上只是一些现实问题的研究者,而不是真正的伦理学学者。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原本出身于伦理学专业的研究者并没有真正学懂弄通伦理学,因而进入现实问题领域但又无多少伦理学理论可应用,于是干脆宣称应用伦理学与理论伦理学无干。二是许多根本没有学习过伦理学专业的研究者只是运用所学的相关实用的专业知识研究现实的道德问题。这两种原因导致了我国的应用伦理学研究从整体上看不过是关于现实道德问题的研究,严格说来属于相关社会科学,如研究经济道德问题的属于经济学。
笔者多次谈到,伦理学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学科体系,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元伦理学、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三个层次。理论伦理学包括价值论、德性论、情感论和规范论等。应用伦理学是一门运用理论伦理学的原理研究和回答各种现实问题的应用性伦理学学科,它是以理论伦理学为前提的,丢掉了理论伦理学就谈不上应用伦理学。当然,应用伦理学并不是理论伦理学的简单应用和推广,它本身就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学术研究。但是,不能以为应用伦理学带上了“应用”二字就低人一等,想方设法摆脱理论伦理学的规导。应用伦理学脱离理论伦理学的直接后果是有可能败坏伦理学的声誉。因为研究者打着伦理学旗号进行的不是伦理学研究,他们的研究也不可能给现实问题提供富有哲学智慧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质疑:“这就是伦理学对问题的解决方案吗?”而更严重的后果是,这样的应用伦理学可能会给现实问题的解决以误导。伦理学理应从人类更好生存的角度给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方案,如果应用伦理学研究者不能如此,那他就只能提出纯粹应对性的方案,其结果是治标而不治本,不能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是伦理学学术相对独立性的问题。我国社会处于急剧变革、快速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出现了许多变革和发展的问题,由此也带来了许多社会负面效应问题。在现代文明日益发达的时代,这些问题已经不能单纯靠经验,更不能仅仅靠拍脑袋来解决和决策,而需要理论依据和学术支撑,还需要学术界、科技界提供方案和对策。为此,党和政府采取许多措施吸引和鼓励学术界、科技界(包括社会科学)研究现实问题。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无可厚非,而且为国家发展作出贡献也是学术界和科技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如果学术界和科技界的所有研究人员都这样做,学术和科技就会丧失其相对独立性。相比较而言,哲学人文学科比数学科技学科更需要相对的学术独立性,因为哲学人文学科肩负着社会检视的责任,以使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在哲学人文学科中,哲学更需要相对的学术独立性,这样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牛虻”。如果哲学丧失了这一功能,完全同化于现实,哲学实际上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哲学不能直接为现实服务,但它的服务方式应是更多地根据哲学原理对现实进行反思、批判和构建。在哲学的诸学科中,伦理学一直以来被视为实践学科,就其本性而言,它是哲学与现实对接的主要通道,也是对现实进行检视的主要方式。由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道德全方位渗透到人类生活,因而它与现实生活的对接也是全方位的。这就是作为伦理学应用学科的应用伦理学在当代的发展几乎没有边界的原因。伦理学在与现实广泛对接的过程中,容易出现伦理学研究者丧失自己的学科立场、屈从现实甚至谄媚现实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给伦理学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使伦理学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伦理学学者在为党和政府提供项目策划和评审、成果鉴定和评审、决策咨询和建议等方面自觉不自觉地出现揣测领导的意图,投其所好,丧失伦理学学者的应有立场,以至于导致不良后果。当然,有些学者是出于对领导的敬重或感恩才这样做的,并不完全是出于功利动机,但也确实有学者主要是出于讨好领导以便获得实际利益或进行情感投资,其目的是获得项目、奖励、名誉、晋升机会等,而这实际上是一种隐蔽的学术不端。虽然动机并不相同,后果却是一样的,这就是伦理学学者给社会提供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意见、建议等)由于丧失了伦理学的检视功能而给社会公众和党政部门以误导。40多年来,这一问题一直程度不同地存在,并随着党和政府对伦理学支持的力度加大而有日趋严重的态势。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不仅会使伦理学自毁长城,而且会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尤其是道德建设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
四、任重道远的神圣使命
中国伦理学从传统向现代的转换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也为其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这个转换并没有完成,而且即使完成了也还需要发展。中国伦理学现代化仍旧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努力克服前面所说的一些问题,而且还有不少重要的工作要做。在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过程中,中国伦理学任务繁重,使命光荣,伦理学学者仍须继续努力。
第一,加大传统伦理学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力度。当前,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亟待传承和创新,伦理思想观念是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和核心内容,因此我国伦理学肩负着更繁重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伦理学工作者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不少的努力,而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了不少通史性的、断代史性的、专题性的传统伦理思想史的著作,也发表了大量专论性的传统伦理思想的论文,这一切都为传统伦理思想研究的深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但是,从研究成果的现状看,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在于,伦理思想史的研究没有与伦理学理论的现代构建有机结合起来。研究传统伦理思想的学者大多仍然局限于传统伦理思想而研究传统伦理思想,没有着眼于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而不少研究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的学者由于对传统伦理思想了解得不深入,甚至缺乏必要的传统伦理学知识储备而难以从事传统伦理思想的现代转化工作,也不大可能将传统伦理思想的有益内容融入自己的研究之中。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伦理学学者知识的局限。长期以来,我国伦理学学科像哲学学科的其他分支一样,研究史的学者大多只就思想史研究思想史,不怎么研究伦理学理论和现实问题,甚至不关注这方面的研究。同样,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学者只就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不研究思想史,甚至不关注思想史的研究。
对优秀传统伦理思想实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只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因为传统伦理思想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宝库,有很多值得弘扬的内容,也有不少潜在地对当代社会发生影响的消极内容。传统伦理思想不实行现代转换,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就会是一句空话。因此,伦理学界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种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打破两个障碍:一是伦理学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与中国伦理思想史研究的人为割裂;二是伦理学研究与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人为割裂。打破第一个障碍的途径是伦理学研究要史论结合,伦理学研究者虽然可侧重史或论的研究,但不能局限于史或论而不能走出来。打破第二个障碍的途径是要改变目前中国哲学学科的划分,应从研究领域划分哲学学科,改变现在这种历史研究和领域研究并行划分的逻辑混乱状态。
第二,促进“中西马”伦理思想深度融合。中国现当代哲学“中西马”三足鼎立的格局,不能说是中国特色,而是过去学科建设严重失误导致的消极后果。近年来,不少哲学界同仁痛感这种格局的危害而致力于打破这种格局。尽管这种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过去那种“中西马”三块各说各话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以至于有学者认为结束这种局面是根本不可能的,戏称“打通中西马,吹破古今牛”。哲学总体上的这种状况对伦理学影响最大。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均可在自己这个二级学科内研究自己的东西,“中西马”打通不打通对于研究者个人实际上无关紧要,科学哲学、美学、逻辑学、宗教学几个分支学科基本上不涉及这三个方面。然而,伦理学不同,伦理学在改革开放前后一登上中国的学术舞台,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身份出现的,而在中西历史上均有十分丰富的伦理思想,这些思想是伦理学学科不能不面对和研究的。所以,伦理学一兴起,“中西马”的伦理学格局就形成了。三个领域的伦理学学者各自局限于自己的研究,彼此之间虽然有一些交流,但交流基本上是浅层次的,在研究内容和理论观点上常常是彼此隔离的。就总体情况而言,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者不关注也不太懂中国伦理学史和西方伦理学史的研究,其他两个领域的学者情况也大致相同。
伦理学的这种格局无论是对伦理学学科本身的发展,还是对伦理学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中国伦理学走出国门都有很大的消极影响。这种消极影响集中体现在,作为我国理论伦理学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成果,由于缺乏深厚的中西伦理思想的滋养,缺乏民族文化和心理的根基,因而缺乏理论深度,缺乏说服力和影响力,体现不了中国主张和中国特色,也就难以走出国门。这种伦理学也由于缺乏相对的学术独立性,而缺乏伦理学应有的反思性、批判性和构建性,在较大程度上屈从于现实。这实际上也是我国应用伦理学不愿意借鉴理论伦理学的一个直接原因。鉴于这种情况,中国伦理学发展必须打破目前存在的“中西马”并立的格局,将三者融会贯通。相对而言,在伦理学这个小学科内打破这种格局比在哲学领域打破这种格局要容易得多,而打破这种格局的有效办法就是在伦理学领域只设置伦理学领域或问题的研究方向,而不再设置“中西马”的研究方向。
第三,提炼和提升时代道德精神。黑格尔在《法哲学批判》中谈到了哲学与现实的关系。他说:“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到现实结束其过程并完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概念所教导的也必然就是历史所呈现的。这就是说,直到现实成熟了,理想的东西才会对实在的东西显现出来,并在把握了这同一个实在世界的实体之后,才把它建成为一个理智王国的形态。当哲学把它的灰色绘成灰色的时候,这一生活形态就变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密涅瓦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这里所说的“现实”是指“生活形态”,即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时代是变化的,社会生活也是变化的。哲学总是跟在时代后面把时代的内容作为对象进行描绘,使已经“变老”的生活转化为“理智王国的形态”。这种转化实际上就是对生活形态进行理性的反思、批判和构建,也就是提炼生活形态所包含的时代精神。后来,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结尾处说:“一切内在条件一旦成熟,德国的复活日就会由高卢雄鸡的高鸣来宣布。”马克思这里是把哲学比喻为高卢的雄鸡,它总是在黎明时高鸣,告诉人们新一天即将到来。马克思这是在指出,哲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是提炼时代精神,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还要在此基础上提升它,使之能够预示新时代的到来,给人类以希望和指引。伦理学作为哲学中研究道德的分支学科如同本体论、知识论以及价值论等其他分支学科(如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美学)一样,也要提炼和提升时代精神,只不过它所要提炼和提升的是时代精神的道德内涵,以指引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这也正是伦理学作为哲学的神圣使命。
人类已经进入了全球化时代,而且正在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从彼此对峙的国家走向作为共同体的世界。在这种背景下的中国,不仅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主动适应世界变化,同时也在全力推动世界朝着更有利于永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方向变化。中国一方面举国上下同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日实现,另一方面自觉承担起大国的责任,率先提出并积极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在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同时为世界谋大同。因此,对于中国来说,国家范围的时代精神和世界范围的时代精神是紧密关联的,它们之间不只是通常意义上的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而是个别在不断赋予一般以新的含义。这种时代精神并不是直接呈现的,而是需要哲学用概念和理论去概括和总结,使之成为人们可以理解和把握的东西,还需要运用哲学智慧根据人类的本性和世界的发展趋势对时代精神进行提升,以照亮人类前行的道路。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更直接肩负着哲学的这种提炼和提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精神,深刻揭示时代精神的道德意蕴的责任。反观100多年来的历史,中国伦理学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还很不够,远未真正承担起“密涅瓦猫头鹰”和“高卢雄鸡”角色应有的责任。除了外敌入侵和政治动荡的原因之外,这与伦理学学者对于自己的使命担当缺乏清醒意识有直接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是我国伦理学的大发展时期,也是思想自由开放的黄金时期,伦理学学者理应自觉承担起提炼和提升时代道德精神的责任,但由于学者们大多忙于服务现实而疏忽了自己的应有使命担当,做了许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工作。在今天反思伦理学百年历史的时候,我国伦理学学者需要总结经验教训,自觉从重在为现实服务转向重在提炼和提升时代道德精神,给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哲学智慧和道德智慧。
第四,通过打造具有原创性的伦理学体系,推出饮誉世界的伦理学大师。从中西伦理学历史看,有世界影响的伦理学家都有自己的伦理思想体系,只不过有些更完整系统而有些不那么完整系统,有些是包括整个伦理学的大体系,而有些是某一方面的小体系。比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孔子、老子的伦理思想都是完整系统的,而且都是大体系,而荀子、约翰·密尔的伦理思想就是不那么完整系统的大体系;罗尔斯、麦金太尔的伦理思想是完整系统的小体系,而G.E.摩尔、菲丽帕·福特的伦理思想是不那么完整系统的小体系。历史上这些有影响的伦理学家都是通过构建学术体系来表达自己的伦理思想的,那些只有各种零散创新观点的学者一般很难对人类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需要注意的是,伦理学像哲学一样,其体系总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西方的古希腊时代、近代以来的西方莫不如此。陈修斋先生曾指出:“哲学问题无定论。”如果哲学问题无定论,哲学体系也不可能是一元的,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主干学科之一亦如此。从历史上看,只有思想专制的时代才会出现哲学体系一元化的情形,如中国的皇权专制时代、西方的天主教教会统治时代。
在中国伦理学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很长时间只是从国外引进伦理思想并加以消化,自己独创的伦理学体系很少,它们也没有多少国际影响。改革开放前后最初建立的伦理学体系基本上是借鉴苏联的,在观点上和体系上均无多大创新,但在一段时间它是我国唯一的伦理学体系,而且伦理学界也普遍认为一个国家只应该有一个伦理学体系。于是,几乎所有的伦理学学者都在这个体系框架内从事伦理学研究,没有多少突破,更谈不上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甚至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兴起以后,原有的唯一伦理学体系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这才开始有了与之不同的新的伦理学体系,国内陆续出现了一些新的伦理学体系,伦理学体系一统的局面才被改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这是非常英明的,但许多人以为所要构建的中国特色哲学包括伦理学只能是一种,而不能是多种,这完全是一种误解。构建一种哲学可以是有中国特色的,构建多种哲学也同样可以是有中国特色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的学说就都是有中国特色的哲学。今天构建中国特色伦理学只能是多元的,而不能是一元的,这是哲学本性所决定的。违背哲学本性构建一元的中国特色伦理学,只会使中国伦理学走向僵化和没落。中国未来伦理学发展不是要使已经产生的各种不同伦理学体系消失,而是要让更多的原创性伦理学体系生长,形成更多不同的伦理学流派。如此,中国伦理学才会兴旺发达,才会走向世界,才会诞生饮誉世界的伦理学大师。
此外,还需要不断推进伦理学学科建设。中国伦理学之所以能够在改革开放后实现跨越式发展,原因有很多方面,比如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生活普遍改善、自由的学术氛围、党和政府对学术的高度重视等。但从伦理学本身来说,重视学科建设具有基础性的意义。这主要体现在可以通过学科建设构建伦理学研究的基地和平台,从而将聚集人才与培养人才有机统一起来,形成研究集群的整体力量。今天,通过学科建设形成的不同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伦理学学科,在推出科研成果、培养专业人才和扩大社会影响方面发挥着学术产品生产的作用,也发挥着孵化学术人才的作用。我国伦理学学科建设的成果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伦理学学科建设的目的实际上就是构建以集约式方式运作和发展的伦理学学术共同体,这种共同体要有自己明确的研究领域,有自己独特的研究范式和传统,有自己的学术特色和风格。中西古代史上学派的经验值得认真借鉴,学科建设就是要在建设学科基地和平台的同时孕育和形成独树一帜的学派,如同中国春秋时期的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那样,或者类似于古希腊的柏拉图学派、亚里士多德学派、伊壁鸠鲁学派。今天我国的伦理学学科建设确实已经成为了伦理学的研究基地和平台,但尚未形成独具个性的学派。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改进伦理学学科建设,建设的重点不仅在于产生了多少学术成果和人才,而且在于是否形成了独树一帜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派别。
本文原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