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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郑晓云:建设湖泊友好型社会才是保护洱海的长久之计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晓云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20-12-28 字号: 【大】 【中】 【小】

自然生长在洱海边的红色水杉树 光明日报记者 张蕾摄/光明图片

作为云贵高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洱海在过去几十年中饱经磨难,同人类的关系一直处于一个张力的状态中——人类在关爱它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伤害。今天,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把对它的关爱不断转化成实际行动,让洱海的美丽世世代代延续下去。

近年来,我们在洱海保护上采取了很多工程性措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是还没有达到我们心目中的最理想效果。事实证明,保护洱海,光有工程性措施远远不够,治理洱海的根本之道在工程之外——在于我们秉持一种什么样的理念,在于人们应该如何和它相处,在于周边社会是否是一个有利于洱海生命健康延续的社会。笔者以为,建设湖泊友好型社会才是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的长久之计。

湖泊友好型社会是目前尚未被提及的湖泊保护全新理念,在此把它首先用在洱海保护的探索上。湖泊友好型社会可以理解为是对环境友好型社会在特定领域的表现,系针对湖泊特性提出。湖泊的特性是积水、生态功能脆弱、自我进化能力差,然而其水体稳定的特征也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尤为重要。在远古时期,相对于大江大河来说,人类在湖泊周边更容易生存。例如,在洱海地区,科学考古发现大约在5000年以前就有人类生存。因此,湖泊友好型社会可以理解为一个拥有尊崇湖泊的自然生命特征、主动构建关爱湖泊生命的理念和社会行为,拥有湖泊保护制度、可持续利用湖泊资源的社会生产方式,拥有与湖泊自然状态相和谐的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社会。

建设湖泊友好型社会,首先要有科学的、具有时代先进性的好理念。保护湖泊,就要人退湖进,让它处于自然状态,这是最根本的法则。考虑到民生问题,也许我们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但至少也要尽量减少人类的生产、生活对湖泊的干扰,让它按照自身的规律休养生息。目前,国际上关于自然环境保护的一种先进而补实的理念,就是让自然回归自然,即“基于自然的解决之道”。在人类习惯了向自然不断索取的当下,要落实这个简单的道理并非易事。过去几十年中,为了扩张地盘、发展经济,我们不断向洱海索取,包括在洱海周边上马各种开发建设项目,过度利用洱海水资源等。不论是空间资源还是物质资源的索取,都对洱海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了直接破坏或潜在危害。为此,近年来,我们在洱海治理中尽量还湖泊以自然,这就是一种自然的解决之道。如果不能做到人退湖进,而是人进湖退,向洱海索取更多,那么保护洱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建设湖泊友好型社会,还要构建对湖泊友好的社会行为模式,包括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等。以洱海为例,这就要求我们不侵占其自然边界,不破坏其自然状态,不过度消耗其资源,维护好洱海及周边整个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完整性与原真性;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放,避免人为活动对水质与水生态造成负面影响;鼓励公众自觉参与关爱和保护洱海的行动中,并不断提升参与能力。洱海拥有众多入湖河流和泉水,周边居民世代逐水而居,因此,对洱海及其支流的保护真正考量着流域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环境友好行为——当然,除了培养自觉意识外,这种行为模式还要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加强社会制度建设约束人们的行为。

特别强调的是,建设湖泊友好型社会应该利用好本土的文化传统。自古以来,洱海周边的各民族人民都有保护洱海的意识和实践,例如对湖泊的崇拜和敬畏,并为此举办节庆、祭祀、人生礼俗等活动,所有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对洱海的态度与行为。洱海周边拥有丰富的水文化,人们在利用水资源的漫长岁月里逐渐形成鲜明的传统习俗,包括农耕中如何有效分配使用水资源,村寨内人水相得益彰的设施建设和使用方法,水井和水池、水渠、水景观系统的建设等;同时,在社会生活中也存在很多关于水的民俗活动。这些丰富的水文化有利于维持、促进人们对洱海的敬畏、热爱和保护,无疑是构建湖泊友好型社会的一笔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应该积极挖掘、传承和发扬。

构建一个有利于湖泊生命延续的社会环境,同利用工程技术手段修复湖泊的生态环境相得益彰,都是洱海保护必不可少的路径与手段。不同的是,工程技术手段对于湖泊的干预只能起到一时一地的局部作用,而营造一个有利于湖泊健康、对湖泊友好的社会环境,则是发乎内心、可持续的长久之计。

(作者:郑晓云,系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教授)


原文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0-12/26/nw.D110000gmrb_20201226_3-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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