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小学的时候似乎约定俗成,女生们在毕业册上写的喜欢颜色几乎都是粉色蓝色,那时我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大概也这样随大流地写着。那时候写作文也谈不上什么真实,虽说会被老师夸奖,但写的总不是我真实的感受,更像一种故作老练的堆砌。但是好在人会成长,我会有我最爱的颜色,也会写出我觉得不至于太糟的文章,我开始渐渐变成我自己。
我觉得我开始形成自己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是在初中的时候。初中是我脱离幼稚,开始形成自己想法的时候。或许有点晚,但是那时候我开始写一些自己的感想和体验,写读书笔记和随感,意识到自己的字写得很蠢而努力写好看,意识到剪个刘海会更可爱等等。我不记得是哪个瞬间我意识到自己喜欢绿色,那时我希望自己皮肤白一点,希望自己以后可以化妆,好配得上漂亮的绿衣裳。想起初中的时光总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我的初中时光充满着各式各样情感与激情,就好像文艺复兴一般,我意识到我作为一个个体的意义。我交到了姐妹一般的好友,这是初中最珍贵的要点,我们不断地写信给对方,用一种在现在看来相当幼稚滑稽的抒情语气写着年少秘密的情愫。虽说我们现在会一起嘲笑当年写的那些句子,不过把那些幼稚的快活的事情在我脑海里剪碎再拼起来,我还是觉得它们很美。
我发现爱上绿色是很美妙的事情,因为生活中有很多绿色,这常常给我欢欣;书中也有很多绿色,读到有人写下了我心中百转千回却只能嗟叹的感想,会感到被赞同的快乐。我看到绿色渲染出的美丽光景时,那美丽的句子也在我心中一行行写出,这是很令人惬意的事。我上学放学的路上,路旁有香樟树和梧桐树,它们大多数时间里绿意很浓。在温暖柔和的暮春或初秋午后,阳光和空气似乎干燥得可以发出沙沙的响声,树叶的质感似乎也粗糙起来,那种毛茸茸的绿意,给人一种安逸的感觉。初中门口那条路上有很多好吃的,如果是这样一个下午,很适合和好友一起,买来炸鸡柳和奶茶,一路大吃大嚼,说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有时下雨,每棵树的树冠就像一个绿色的墨点,被水晕开成朦胧的颜色,无边无际,越来越淡的绿延伸到你分辨不出的交界线处。整个世界只剩安静的雨声,灰白的天色,偶尔车灯远远照过来,像是在喊一场梦,该起床了。这种时候就适合和好友两人同撑一把墨绿色伞面的大伞,踩着水,雨水相聚在一起顺着坡流淌,像凭空多出了一条河。下雨的天气让人不想说话,但是那种凉爽清新的风轻轻吹起耳边的短发时,整个人的心情也被淡淡地染绿。下雨天的高兴不是那种欢欣雀跃的高兴,而是一种微澜,那时候的世界就适合一声不吭的,用一个表情去感慨和赞美。我记得初中有篇课文,陆蠡的《囚绿记》,我那时很喜欢里面一句话:“下雨的时候,我爱它淅沥的声音,婆娑的摆舞。”写得充满孤寂与渴望,在那种孤独里,这零落的枝条生长成生活中的美和希望,柔嫩的绿意,在赋予了意义之后,我仍觉得它受之无愧。读到之后的一两年里,下雨时我的耳畔总想起这样一句,让我的雨天更多了些细碎的感想。
初中毕业的暑假,和好友经过一家乐器店时,喜欢上了店里一把绿色的尤克里里。我希望我能拥有那把琴,于是和妈妈商量去上课。那把带着奶油光泽的小巧乐器,现在正在学校里待着,我很想念它活泼的歌。不同于小时候学琴的痛苦和不耐烦,现在弹琴时我总是很高兴我曾经在这件事上花了时间,手指还不算僵硬,虽不算很有天赋,但也能自娱自乐,还算是自得其乐。
我总能从自然之美中汲取力量,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直到现在我还是很爱晚霞渲染天空的时刻,月亮光辉皎洁或是与乌云纠缠的时刻也动人心魄。对于刚上高中的我来说,我常常感到自己不适应,我总是盯着窗外的一棵树发呆。那棵树在夏末时显得神采奕奕,总有阳光流过它的叶片,穿过它的枝杈,它让我觉得在新环境里没那么手足无措,它绿得那么美,像夏天掉在我窗前的一块拼图。后来换座位了,秋天来了,冬天来了,它渐渐变黄,不过我始终记住的是它夏末的模样,仿佛随时就要跳起舞来。
在高中也认识了很好的朋友。我的朋友们,总是那种长得很好看,字写得很漂亮,并不因为人美而流于庸俗的女孩子,我觉得认识她们是幸运的事。其中有一位和我兴味相投,我们常常抄诗相送,交换我们的随笔和读书笔记看,到现在有时写出点什么东西,还是发给对方。我常常会用绿色的笔抄写或署名之类的,在我心里,这悄悄表达了一种对珍贵之人应有的礼遇。就好像在高中那固定不变的生活中,用绿色的笔、绿色的便利贴、绿色的水杯等等,能让我在一本本作业资料中找到一些亮点。这位好友喜欢黄色,所以我们表达礼遇的颜色不一样,“祝寿”的信封颜色也以对方偏好为主,我觉得这样很有意思。高中里学校组织过两次出游,一次是爬山,一次是去一个风景区。我的家乡山多,两次都是满目的青绿,让人心情舒畅,两次出游对我来说都达到了放松散心的作用。和好友一起偷偷划船,坐在山上打牌,兴致很高,如果总是浸泡在这山水中,你会在这一片绿影下打瞌睡,然后梦到快乐的事。我还记得我们爬山回学校后,时间还早,我和好友在篮球场边的台阶上坐着,听歌,我记得《young for you》那夸张放肆的唱法,但我觉得那段旋律和歌词,很合适当时那样一天:正是春天,天气开始变热,快要高考了。周围一片明媚的春光,生活却大多数时候平平无奇,只有那一天格外明媚,就像歌词一样,我们“promise to stay ever young”。我觉得那样一种心情很棒,抬头是蓝天白云,周围是学校山上的花藤,忘记烦忧的一刻里,赞美起青春来。
我记得高考那两天可以穿自己的衣服,我穿着一条很喜欢的绿布裙子,坐在考场里觉得很安心。
上大学之后,不用再穿校服,也学着化一点妆,于是可以把绿色穿在身上。我买了很多绿衣服,有时揽镜自照,有时是朋友夸奖,我都为自己能把绿色穿得还不错感到高兴。出门时身上有一两样绿色会让我的心情格外愉快,听起来很肤浅,但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就好像是小时候对自己长大后的期望实现了其中一样。我觉得绿色很适合我,这是件值得开心的事。试想如果我很喜欢红色或紫色,但很不幸我穿这两种颜色看起来很滑稽,这不是一件蛮讨厌的事情嘛。
大一在阳逻的生活很快乐,室友都很聊得来,遇到了喜欢的男生。和室友夜跑时,和喜欢的男生散步时,阳逻大草原的上空总是一片美丽的星空。我从小生活在城市,夜空常常是月朗星稀,气质很娴静,是山顶的月亮,让人觉得平静。但阳逻的夜空是真正的星空,不戴眼镜也能看到那影影绰绰的星星,天空不大,自己却在那样一片灿烂中显得更渺小。在自然之美面前,我确实微不足道,不过苏轼说得好:“此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绿,这个字本身我觉得也很漂亮。我觉得“蓝”这个字看起来显得包容,“紫”这个字显得阴柔,“白”字不如白色本身干净利落,“绿”则是清癯秀丽,落落大方,不落俗套。我的主观色彩太浓了些,其他颜色当然也很好,只是我心有偏爱罢了。借辛波斯卡的一句诗来说,就是:
“我偏爱绿色。”
(作者系2018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