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流杂志社的签约作家。我和卷耳住在常州,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客厅里辟了一块儿小角做厨房,走廊尽头公共浴室的莲蓬头总滴着水。常州地处低纬度,常年低暗潮湿,一楼的石阶上总会有一两块青苔,我们在这样的环境里忍受了将近一年。
夏天的时候,我从花市搬来一个二手花架,放在客厅靠窗子的地方。当时卷耳很开心,她说,打开窗子,风吹进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会有自然的清香。
卷耳下班的时候会到最近的菜市场买菜,和操着常州口音的卖菜阿姨讲价,然后为省了几块钱买到新鲜的红烧肉而开心。但做出来的红烧肉总是让人腻得下不了口。
卷耳的拿手菜只有西红柿炒蛋,其他的所有菜品都像人间惨案一样,着实是难以下咽。但卷耳这个人总是有一种令人费解的锲而不舍的优秀品格,甚至会有一点越挫越勇的固执。后来连续几天,记忆中最可以下咽的西红柿炒蛋也被扼杀,取而代之的是咸到齁的青椒炒肉丝或者是泛着糊味的鱼汤,有时下班回来可能刚好遇上差点被烧掉的厨房。
那时候我比较忙,吃饭的时候总是放下主动洗碗的豪言壮语。当我吃完饭瘫坐在椅子上休息的时候,卷耳就已经利落地收拾好厨房。第二天醒来,枕边永远整整齐齐放着当天要穿的干净衣服,客厅的桌子上搁着一碗温热的白水鸡蛋。
卷耳的品味很差,挑衣服的品味尤其差。逛街的时候总会拿着大红大绿的衣服问我好不好看,我说不好看,她也不恼,欢喜地拿另一件给我看。
有一天卷耳问我为什么不写东西了,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我写的书,拿着笔用笔尾勾画着句子认真地说,“我觉得写得很好啊,要不然你不要上班了,在家写书吧。”
我笑着问她,不上班怎么生活啊,你养我啊?卷耳说,可以啊,其实养你也不需要很多钱。我说对哦,西红柿炒蛋确实要不了几个钱。卷耳的脸倏地一红。
我当时只当卷耳是开玩笑,并没有再提起笔,那时我也并没有感受到少女内心背后那勇敢的坚持。
有一次过节,我和卷耳挤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我紧紧拉着她的手,可还是被人群冲散。后来回想,或许有些事情早就已经注定,就像握紧的双手,总会被世俗种种拆散。
那天晚上场面极度混乱,现场乱成一团,人群疏散后,我在马路对面看到了卷耳。惊慌失措,满脸泪水,然后一把抱住我,像担心我会消失一样,越抱越紧。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辞职了。就如卷耳担心却又从不敢开口询问的那样,我要离开常州了,不得不离开。我走的那天,卷耳帮我打包好行李,一言不发。
专车司机来的时候,我站在门口,看着身后住了许久的小地方,一时间不知道是喜还是忧。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恍惚着,我仿佛看到了卷耳穿着漂亮的小碎花裙子,脸上夹着泪水从房间里跑出来,挽留我。可事实是,卷耳根本就没有出现,我上飞机前还在频频往后望,机场里,也没有我想看到的面孔。
飞机落地,我还是不敢相信,我和卷耳分开了。
很多时候,人总是奇怪得让自己都难以捉摸。离开卷耳后,我竟然像她期望的那样,再次写起了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经常会与记忆中卷耳的形象重合。我将文章分享到微博上,很多人被我的故事感动,也有很多人跑来支持我,可是卷耳从来都没有点过赞,或许她根本就没看到。
突然有一天,卷耳发消息给我,她说看到我越来越好,她开心得想流泪。
有一次,我在一家书店做签售演讲,有一个小姑娘站起来问我,你这么优秀,是不是对理想的另一半要求也很高?
我清了清嗓子,同样也站起来回答她,首先扪心自问,我并不算得上一个优秀的人,但是我对喜欢的人要求确实很高。我看着最后一排角落里明显僵硬了一下的人继续朗声道,我喜欢的人,一定要会做番茄炒蛋,一定要反应迟钝,一定要会叠衣服,一定要小心翼翼,一定要偷偷藏在这场签售的最角落。
场面一阵喧哗,我拿着话筒站到卷耳面前的时候,有人吹起了口哨。
我所理解的青春年少,是重情重义,是一腔孤勇,是热血沸腾地与世界肉搏,是用理想和深情写尽世间百态。
可是铅华洗尽,我发现我还是喜欢不那么好的你。
(作者系2017级法语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