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更偏好于他相较之下名气稍弱的《刀锋》。两者主人公同样都坚定于自己的人生目标而做出圣徒一样的努力,然而《刀锋》的主人公劳伦斯·达勒尔,也就是莱雷,更具尘世气息。莱雷就像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年轻小伙子,有着热忱于他的女友———伊莎贝尔,可爱天真也贴心;有着为他前途着想的长辈,愿意为他提供轻松而又体面的工作;有着三两好友,时而小聚享受片刻欢乐。这样的生活,在我看来虽普通却也在某种程度上令人满足。然而,就是拥有着如此大好前程的他,选择了世人所不理解的道路……重温他出场的片段———“他样子令人喜爱,不算漂亮,也不算丑,有点羞羞答答,没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我感兴趣的是,就我记忆所及,从他走进房子起,他连三句话都没有说,但他好像丝毫没有局促不安,而且他虽然口也不张,却以好奇的神情坐在那里,使人感到他也在参加谈话。我留意了他的两只手。手长长的,但与他的个子相配,不算大,手的样子很美,同时结实有力……我想,画家会喜欢画这样的手。他身材单薄,但样子并不纤弱,相反,我应该说他长得结实而有力。他的脸在沉默时显得严肃,脸色晒得有点发褐,但依然相当白皙,容貌虽然十分端正,但并不出众。他的颧骨较高,两鬓凹陷,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稍微有一点波浪状。眼眶较深,因此两只眼睛看起来比实际还要大。睫毛又粗又长。他的眼睛较为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舅舅有的那种深棕色眼睛,而是深的虹膜与瞳孔成了一个颜色,这就显出一种独特的紧张眼神。他有一种吸引人的自然的风雅,我看得出来为什么伊莎贝尔为他所迷。”大抵是这里,有着匹配于主人公身份的笔墨,埋下了不一般的伏笔。我可以想象,莱雷有着俊美而又硬朗的外表,这样的说法乍一看很矛盾,其实不然,不出色的五官聚集在一张脸上却出奇的和谐,有思想爱读书的本质让他周身萦绕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息。纵是如我一般的普通读者,也为之倾慕,不得不说,毛姆对人物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寥寥几句不深入却暗暗传递了无限信息。他迷人,他也风雅;他内敛,却也大方。全文以第三人称来描写莱雷,更加客观地展示了这个人物———不,我不想称之为人物,如此的有血有肉,我坚信他,或者“莱雷们”一定生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初读《刀锋》,我惊讶于莱雷的坦诚,可能这也正是他独特之处。当“我”初识莱雷时,听闻他曾参战作为空军的一员、退役后回来拒绝一切安排好的职位的事迹时,“我”问他:“你的目标是什么呢?”莱雷犹豫了一阵,说:“问题就在这里。我还不十分清楚。”这样的回答就像是初入世的孩童,恐怕鲜少有人会如此坦荡地在熟人面前表明自己的迷茫了吧,大多数人都会给予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仿佛这才是社交的正确方式。而后,莱雷有了人生的方向,在他竖起桅杆的一刻,毅然决然地向心爱的女友提出诀别,没有第三者,没有厌倦,只是在成为圣徒的路上唯有孑然一身才可更好前行。身为女性的我,可以理解他的做法,但难以接受。我以上帝视角观看着这一切才能做到冷静与理智,可若我是那可爱的女友呢?不敢想象。最后,莱雷宁愿住在简陋的小屋,脱离家庭,拒绝任何经济支持,定居纽约只因为纽约有着最大的图书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做修理工,似乎他只是抛弃了美好的生活去体验底层社会的生活,但他同样是步履未停于圣徒之路上。再读《刀锋》,我便了然了这份坦诚,有着至上纯洁心灵的人,不就是如此吗?
他四处游历,在尘世中依然追寻着精神生活。他不拒绝吃食,不拒绝外界的感情,却也以一种疏离的态度游弋于一切。莱雷坐在“我”的对面进餐,而谁又知道,他的灵魂是否也在此处呢?他究竟追求什么?不被限制的人生与无限知识的接受?不,不仅于此!理想主义者与现实的交锋?不,远远不够!对抗这战后人为建造出的安宁寻求救赎之道?不,太过空泛!正如毛姆借莱雷之口所言“平静地生活,有耐心地生活,有同情心地生活,无私地生活,节欲地生活。”而毛姆本身也做了一个小小的理智与情感、现实与理想的斗争。在书里,作家“我”与莱雷就生活的辩论,可谓精彩,不在此赘述,以我仅有的学识来理解,便是:大众所普遍理解的得到,便是舍弃所有,超越生活的本质去达到难以触碰的彼岸,而于莱雷来说,就像去开出租车也只是一个劳动工具,相当于云游四方的托钵僧的棍子和饭碗。近于佛陀的哲学,一切身外之物皆可弃,而所达到化境的一丁点财务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追求的体面生活与精神世界,其实,也不算矛盾。莱雷的“圣徒”非彼“圣徒”,我们也可以做“圣徒”。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这是《迦托-奥义书》里的一句,也被广泛应用于《刀锋》的概述。我们可以在《刀锋》里寻求答案,也可以在书里漠然地观看另一种人生。
莱雷是刀锋上的“圣徒”,为寻求一处“彼岸”而日夜不息。同样,我还想提及另一位圣徒:莱雷的舅舅———艾略特·坦普尔顿。如果说莱雷是普世意义上的出世,那么艾略特可以说是深谙入世之道。出身贫寒却依靠自身努力在英国交际圈打下一片天地,人人认识他,人人友好于他,在交际生活中,艾略特同样可称为圣徒,孜孜不倦地举办舞会,邀请上流人士与各界新贵,人人都可以在这场聚会中得到想要的信息,或者结识想要攀附的人物。而艾略特本身也是善良的,他愿意高高兴兴做任何事帮助任何人,虽说是带有目的性的援助,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他擅长社交,也热衷于社交。他可以成为任何人的好友,也可以施展本事讨令人反感的老太太欢心。他傲慢,也急功近利,“我”身为作家从前被他所忽视,而在剧本出名后被以上乘礼仪对待。但说句实在话,社会需要这样的人,需要这样可以把各种关系织成一张网的人。艾略特终其一生都在社交,家道败落临死之前也在等待一封请柬,他是他自己人生的圣徒,虔诚无比。
刀的锋刃难以越过,而我们都想越过心中的那把刀刃,这是不是就是生命的追寻之处呢?
(作者系2017级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