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沙湖墨韵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沙湖墨韵 > 正文

蜩与鸠

来源: 作者:徐源 编辑:新闻网编辑 时间:2023-09-18 字号: 【大】 【中】 【小】

《齐物论》中言“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世界万物包括人类既然已经阴阳结合于世,便逃脱不了被其他事物所牵涉、束缚的命运,于是便无法作为真正完全独立的个体。庄子所说的“逍遥”,可以理解为“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遵循本性,无所比、无所待,具象化到我们所处现实世界的表现,即不为他人所影响和牵累,不为世俗欲望所牵绊。

《自卑与超越》中提到人活于世的三大约束:如何活下去——生存资源的获取与争夺,与他人的联系——在群体中的个人定位,以及两性关系。人留存于世,免不了从这三种约束中寻找意义,所谓“人生的意义”,这便与庄子的“逍遥”——摒弃对功名利禄的追求,舍弃成见和代表“我”的情感,以求达到至性、自在随心的境界相违背。那么,想要达到“逍遥”,恐怕只有一条路:死亡。可惜我并不知道死后世界的模样,这里仅仅肤浅假设死后,形体消亡,以精神形式存在,在世界的虚空中游荡,与宇宙融合一体,失去了所有生所需的“意义”,也就实现了真正的“无所比、无所待”,以至于达到“逍遥”的状态。

基于上述观点,对于入世的“物”来讲,不可逍遥。除非消解,或者给予“物”以其他定义,如是陈鼓应先生说的“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合为一”的物,再如“自然,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齐物论》)自然中“自得其乐”的物,而不再是各具情思的包括人在内的世间万物。

“逍遥”虽上文已提到过,是作为“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遵循本性,无所比、无所待。但值得讨论的是,所谓“逍遥”,是庄子所界定的逍遥。是人为所定义,还是自然界本就存在的状态?如果是人为定义的逍遥,那么“逍遥”所定义的状态是否也被狭隘化、禁锢化、曲解化了;如果是自然中本就存在的,那万物存在于世、所思所想自有其中道理,依自然规律,依“道”而存,谈逍遥与否又失去了意义。至人在这里可以真正作为形体存在吗?应当不能,至人作为“逍遥”的表现形式,形似一种自有无束缚、理想的精神体、生命状态,达到“吾丧我”的境界,宇宙万物初生般,无牵无挂,同宇宙融为一体。那么,本文在这里仅取其中几个概念,即要让入世的万物达到自在无拘束的逍遥状态,与“丧我”的至人平齐,那就是水中捞月,物的逍遥不可存在,只能无限趋近于逍遥,要像至人那般逍遥是无法实现的。

在庄子眼中,鹏与蜩、学鸠都无法做到逍遥,学鸠“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自身所达到的能力不足,还嘲笑鹏“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学鸠之所以表现出自以为是、狭隘封闭的形象,是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受自身环境局限性影响,即“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秋水》),它既有了自己的一套评价标准,便也具有了成见。所谓“弱小和无知从来都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三体》),恰也可以反映这一点。

所以,我认为,鹏与蜩、学鸠是有高下之别的,并且,决定小虫和大鹏高下的不可简单概括为外在展现的形式,如体量的大小、飞行距离的远近,最本质在于内心的境界不同。尤其是,蜩与学鸠的思想映射的是大多数人的思想,即通常是片面的、主观臆断的,“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河中石兽》)的道理在当今时代依旧成立。在世俗的观念里,鹏的境界显然较蜩与学鸠要高,如果说蜩与学鸠相当于“凡俗之人”,苟活于世、无追求抱负,那么鹏便相当于“有为之人”,它有“徙于南冥也”的追求抱负以及“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本领。以至于在后世心中,鲲鹏已是“志趣高远、精神豪迈、追求自由”的象征。但遗憾的是,它也只是“相对自由”,并未达到“绝对自由”的境界,如若没有“六月息者”,鹏也无法起飞去往九万里的高空,所以它仍然是有所待的。况且,我们又真能说它是志向高远吗?而不是它既然有如此的体魄体型,只能够“抟扶摇而上九万里”吗?要让大鹏像学鸠一样生存,“翱翔蓬蒿之间”,它也是做不到的。综上所述,蜩、学鸠和大鹏虽有高下之别,但都在逍遥的境界之下,在此前提下,鹏相较于蜩与学鸠以“相对自由”的姿态更接近与“逍遥”的精神状态。

从表象来看,距离上“九万里”为大,“抢榆枋而止”为小,“千里”为大,“莽苍”为小;时间上,“八千岁”

“五百岁”为大,“晦朔春秋”为小;形体上,“鲲鹏”为大,“蜩与学鸠”为小。在直观感受上,小大是有区别的,在一定的比较范围内,“小”对于“大”是“小”的。但如果放在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时间里,有如人和汽车与光速比速度,这个程度“小”和“大”的差别微乎其微。从另一角度来看,无论是鲲鹏的大,还是学鸠的小,它们都是由宇宙本初的分子构成,无论是大椿的八千岁,还是春秋的四月,都是秒的叠加,它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小大之辩”意图不在“以大笑小”,而是想传达一种观念——不要以自己所认为的极致自居宇宙的极致,这是愚蠢的。

庄子借由“小大之辩”引导读者,引出真正“逍遥”的主题。有比较才会有大小、高下之分,消解比较,每个人遵循自己的内心,至性,去除成见,达到“吾”,而不是主观性态包裹的“我”,去除思想中的偏见性,心可以做到顺应自然,因果随性,不偏不倚,世间万物的分别又在哪里呢,消隐了自我,消融于万物,才有可能达到逍遥。

(作者系2021级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学生)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鄂ICP备05003305图标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